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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先进典型|赶紧来看看温州检察机关入围政法系统先进典型候选名单都有谁!为他们加油吧!

温州检察 2021-05-08

第1231期


为激励和引领广大政法干警进一步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在全社会展现政法队伍的时代风采,广泛宣传政法英模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温州政法君结合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寻访政法系统先进典型人物”评选宣传活动。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庄丽燕、洞头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入围活动候选名单。

先进典型


投票时间:2021年4月29日20点-2021年5月2日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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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典型·市检察院

庄丽燕

庄丽燕,现任乐清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近三年来,庄丽燕严格按照“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七日内程序回复和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工作职责,规范审查、分流、处理、办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等事项共1396件。落实举报控告事项首办责任制,对每一件举报控告事项,落实首办责任部门和首办责任人员,并明确应当依程序、依时限办理、回复,确保案件在程序流转中及时“着陆”。

同时,庄丽燕积极应对内设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给控申检察刑事申诉工作带来的新挑战,通过及时转变工作理念,注重审查环节的实质性审查,强化检察机关内部联动,确保刑事申诉工作做到职能转变、分离,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不变。如在办理朱某某刑事申诉一案中,在对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后,她发现原审被告人李某某冒用了案发时为未成年人的朱某某的身份信息被判刑,原判认定事实错误、法律适用错误。针对该情况,庄丽燕及时向捕诉部门移送复查,提起抗诉,最终该案获得改判。开展阻碍律师诉讼权利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成功办理23起律师阻权案件,该系列阻权案件在最高检《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指导》中作为典型案件进行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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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集体·洞头

洞头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洞头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因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于2019年设立,主要承担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工作。该部自成立以来始终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融入、服务和保障大局中找准发力点,在回应人民群众的现实关切中找准着力点,监督面不断扩大,办案质效持续提升,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肯定。

该部自设立以来通过案件办理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价值259万余元,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387万余元,督促收回采矿权出让金、人防易地建设费等国有财产988万余元,督促查处扬尘污染、非法排污等主体61家,督促清查非法养殖占用的海域7.7万余亩,联合开展渔业资源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放流鱼苗340万余尾。该部办理的废弃矿山修复治理、海上倾倒废弃物、海水养殖规范整治等案件先后入选当年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例,该部干警先后获评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办案成绩突出个人、全省守护海洋”专项监督活动成绩突出个人、温州市环境治理攻坚战突出贡献个人等荣誉。

该部立足海岛实际,开展“守护蓝色海湾”系列专项监督活动,该项工作得到高检院肯定。专项监督活动中办理的规范养殖用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促成区委区政府出台《养殖海区规范整治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养殖用海生态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解决养殖海区管理难题,推动本区海水养殖实现合法合规养殖,省、市两级院检察长先后亲临洞头现场调研该项工作并给予高度评价。

该部还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护国有财产等多个领域持续发力。该部办理的扬尘污染公益诉讼案,推动职能部门开展行业专项整治,有效改善了洞头区空气质量;该部办理的外卖平台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网络餐饮商家管理,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该部办理的采矿权出让金公益诉讼案,督促职能部门收回采矿权人长期拖欠的采矿权出让金900余万元,成功追回了流失的国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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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集体·苍南

苍南县人民检察院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苍南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拓宽学习教育和为民办实事的深度和广度,相关工作得到县委主要领导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检察日报、平安鼎、浙江日报、浙江卫视、学习强国、浙江检察、温州日报、苍南发布等主流媒体纷纷报道该院典型做法。

与检察工作创新相融合,争当奋勇争先排头兵。一是创新公开听证。通过检察长在县矛调中心主持召开英烈纪念设施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邀请政府相关单位代表及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媒体代表参加,将检察监督与学习教育有机统一,相关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检察日报》头版等国家级媒体报道。二是创新数字检察。开展刑事诉讼全过程认罪认罚可视化工作,在全省首家推出认罪认罚可视码(V码),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法律监督能力全面升级,为数字化改革提供了“苍南样本”,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检察日报、平安鼎、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检察、温州日报、苍南发布等主流媒体报道,获得温州市检察院程曙明检察长肯定批示,并被浙江省委《数字化改革》专报采用。三是创新办案机制。3月26日,与县民政局联合出台《醉驾案件引入公益服务实施办法》,引导犯罪嫌疑人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性服务活动,并将其在参与社会公益性服务活动中的具体表现作为不起诉或起诉的重要参考。

与为民办实事相融合,争当为民办事排头兵。一是践行温情司法理念。严格遵循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做到天理、国法、人情有机统一。通过公开听证,对一名精神发育迟滞者做相对不起诉处理,相关做法被平安鼎报道。二是深度融入社会治理。把预防和解决案件背后的突出矛盾作为重中之重,做到“为维权者撑腰,让无力者有力”。今年3月,一名检察官通过民事检察监督,帮助一名群众追回拖欠10年欠款而受赠锦旗的事迹,作为检察为民的典型案例,被《浙江法制报》报道。三是优化企业营商环境。领导带队下辖区走访结对企业和商家,并邀请多位企业家到检察院开展座谈交流,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司法保障。3月26日,在县矛调中心成功化解一起企业民事纠纷案件,获得相关企业和当事人的充分肯定。四是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为律师提供线上预约会见检察官、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提交法律意见书等服务,并通过认罪认罚可视码让律师随时可以查阅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极大便利律师执业。

与检察公益行动相融合,争当社会治理排头兵。一是开展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展英烈保护领域专项公益诉讼,通过实地走访、制发检察建议、跟踪监督等方式,修复、整改辖区内5处英烈纪念设施。二是开展“美丽河湖”专项公益行动。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美丽河湖”专项检察监督。今年3月,对一起污染水资源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三名被告人支付环境修复费用13万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三是开展法治进校园公益行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进校宣讲10余场,受众1万余人,并邀请中小学生、留守儿童来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交流学习,打造“嵌入式”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新模式。一名女检察官刚柔并济、守护未成年人的先进事迹被学习强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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